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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22vip浦京集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

发布日期:2022-03-24 09:16:46

为切实做好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,依据《3522vip浦京集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校教字〔2021〕16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一、组织机构

成立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。

 长: 李瑞奇

副组长:张永江 孟成生

 员:段会军 杨太新 杜 李会彬 王笑颖 李 郭妍妍 武海娜 刘金生 杨莹光

负责转专业的具体实施

二、转专业对象

针对拟转入专业感兴趣且有一定专长的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,身体条件符合专业体检要求。

三、转入条件及考核要求

(一)转入条件

申请在第二学期初转专业的,第一学期课程的平均学分绩须在本专业(类)排名位于前30%且所学课程成绩全部及格;申请在第三学期初转专业的,须跟随转入专业下一年级学习。

(二)考核要求

(三)录取规则

1.转专业成绩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组成

2.录取方式

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,按转专业成绩进行排序,依据专业接收名额,遵循“成绩优先”原则依次录取。

四、工作程序

(一)发布通知。在第二学期初、第三学期初,在学院网站发布转专业工作通知,并公布各专业接收名额,第二学期各专业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转入专业人数的20%,第三学期各专业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转入专业的10%。

(二)志愿填报。学生自主填报志愿(限报一个),填写3522vip浦京集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(见附件)。

(三)转入资格审核。按照转专业条件审核拟转入学生的转专业资格。

(四)组织考核。按照考核要求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。

(五)名单公示。按照考核结果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,通过张贴公示表方式公示3天。

(六)材料报送。学院公示无异议后,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备案。

(七)确定结果。教务处审核后,在教务处主页公示3天,公示无异议后,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。

五、学生转专业后相关问题的处理

 (一)选课和课程的认定

1.学生转专业后,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学习相关课程。

2.学生转入新专业前已经通过的课程,凡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,需由本人提出申请,学院审核同意后,视为等效后予以承认。

 (二)学生转专业后的毕业资格审核

学生转入新专业后,执行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并以此作为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。

六、申诉方式

学生对转专业结果有异议,可按照《3522vip浦京集团学生校内申诉办法》提出申诉。

七、其他说明

1.转专业指导。由学院教学副院长、副书记、系主任(专业负责人)、本年级辅导员、班主任,通过开会、培训等方式面向学生开展专业教育、职业生涯规划及政策宣讲等指导活动,并向学生提供转专业相关咨询。

2.本实施细则由3522vip浦京集团负责解释。